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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企业 律师在行动(十七)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化解矛盾促和谐,温暖企业在行动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株司发(2018)5 号)

  【政策干货】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健全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探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机构,健全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律师调解工作制度。

  【案例】近日,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律师调解机制工作过程中,为株洲市某房产项目成功化解债务,令该项目重新启动。

  株洲市某房产开发商将一房地产项目,于2012年发包给湖南省A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因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负债较多,某房产开发商无力支付A建筑公司的工程款。2015年,建筑公司委托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就追索工程款一事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将该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房产进行查封。该案经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该某房产开发商向A建筑公司清偿工程款等各项费用共计4000余万元,A建筑公司取得胜诉。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由于某房产开发商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建筑公司要实现债权,唯有通过法院将某房产开发商的所有房屋进行拍卖,方能得到清偿,但是由于在法院查封房屋前,房屋所在的土地已经全部由某房产开发商向银行进行抵押,因此即使法院对房屋进行处置,银行也是优先受偿权人,A建筑公司最终不一定能够得到全部清偿。并且,如果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这些房屋必然大大贬值,某房产开发商的利益也会严重受损,最终会面临破产。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积极化解各方矛盾,在长达近四年的时间里,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杨萍作为代理律师,数十次往返于法院、当地政府、委托人、抵押权人、某房产开发商等各方之间,经过反复沟通、协调,终于在2019年7月促成各方达成共识,抵押权人、委托人与房产开发商分别签订《和解协议》,由某房产开发商自行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销售,当地政府组织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管,分批分期对房屋进行解封解押,逐步清偿各债权人的债权。这种方案,不仅可以让建筑公司和银行的债权得到实现,还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某房产开发商的利益。签订协议后,该房地产项目一直有条不紊地开展销售工作,A建筑公司的债权也逐步得到清偿。不仅如此,通过律师的积极调解,某房产开发商的项目也得以挽救,某房产开发商也已完全摆脱困境。

  在该案代理过程中,正是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本着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才充分化解了这场纠纷。这样的处理方案,既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让其工程款得到清偿,又避免了本地企业被债务拖至破产,项目得以继续维系。

  诉调对接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律师调解工作服务可拨打市司法局电话28685326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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