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伴闹离婚,援律师促调解
编者按: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是保障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是法律援助的重要参与者,为了更加准确地理解法律,对法律援助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特色,以及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职责等内容加以阐释,提升法律素养。本公众号将推出系列法律援助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近日,一古稀老嗲嗲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聂维芳成功促成调解,为老娭毑争取到房屋居住的权利。
老嗲嗲与老娭姆均系再婚,结婚已三十余载。本是儿孙满堂、安度晚年的时候,但老嗲嗲却因与上一段婚姻的牵绊,不愿意再与老娭毑携手前行。老嗲嗲于2019年、2020年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法院均判决不予离婚。近日,老嗲嗲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老娭毑搬离现住房屋。
老娭毑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市法援中心依法审批后指派湖南天舒律师事务所聂维芳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聂律师了解到老娭毑经济特别困难,自己没有住房,与前夫所生的儿子瘫痪在床需要照顾,若离婚,老娭毑的生活及赡养问题都将难以得到保障。于是,聂律师多次主动联系老嗲嗲,从感情、亲情、法理等多个方面与其沟通,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在聂律师的努力下,老嗲嗲与老娭毑达成调解,双方自愿离婚,老娭毑可以永久居住老嗲嗲名下一套单位福利房的一间卧室。
至此,两位老人长达三年的离婚之战,以彼此不扰、各自安好,老娭毑老有所居、老有所依的方式,划上了一个温暖、圆满的句号。
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是实现和维护广大老年人根本利益的要求,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需要,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多年来,株洲律师一直将为老年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放在心上、干在实处,今后,将继续在敬老爱老助老的道路上走下去,贡献法律援助的温度与力量。
供稿:聂维芳
编辑:袁 芳、申 怡
审核:郁慧良、刘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