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11月5日一上班,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唐某将写有“全心全意为人民 法律援助申正义”、“正义的守护 人民的律师”字样的两面锦旗,分别送到了市司法局负责人和律师聂维芳手上,感谢他们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唐某于2015年3月12日开始在某用人单位上班,具体从事普工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8年6月29日在冲压车间给单冲设备做卫生时压伤左手,经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手压砸毁损伤、上呼吸道感染、左手压砸毁损伤手指再造术后。人社部门认定唐某为工伤、构成五级工伤伤残。唐某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福利待遇、护理费等费用等问题,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019年7月4日,唐某无奈,只好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经审核材料后,指派湖南天舒律师事务所聂维芳律师承办此案。聂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全部经过及细节,根据案件需要收集各方证据,确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后,唐某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唐某向法院起诉。援助律师就唐某五级工伤应享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工资标准问题,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查阅《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文书网类似案例、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就该核心争议焦点向法庭递交了详细的书面代理词。双方无法调解,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近18万元。面对法院审判决结果,五级伤残的唐某,感到莫大的安慰。

唐某表示:在自己感到困难和迷茫之时,是法律援助给了自己以温暖和帮助,依法为自己争取到了权益。今天送锦旗来,就是要感谢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无私的帮助,感谢聂律师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及对专业的不舍追求!(市法律援助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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