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法援律师为职工追回伤残补偿费用7万多元

  “感谢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欧阳芳主任帮我依法维权,解决了我因工受伤赔偿一案的问题,这份恩情我会铭记于心。”3月19日,郭某某协同妻子一起将“敬业为民,依法维权”的锦旗送到了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

  2014年10月11日,郭某某通过株洲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一家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从事操作工工种。2017年3月23日,郭某某在公司车间操作机器时被部件弹伤脸部,住院救治。事后单位向相关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工伤认定,并鉴定郭某某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拾级,但公司一直没有给申请郭某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多次与单位协商未果家里陷入困境,依靠打零工的妻子来维持家庭生活。通过宣传了解到法律援助机构可为困难群众提供援助,于是2018年4月3日郭某某来到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区法援中心在了解案情和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后,立即做出给予其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欧阳芳主任承办此案。承办人员认真收集相关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书、工伤保险处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证明等证据材料,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为郭某某代书仲裁申请书,依法为其维权。
  2018年5月中旬,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此案,经仲裁委主持调解,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2万元,工伤保险部门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待遇5万元。郭某某在2019年陆续收到单位与工伤保险部门的赔偿费用7万余元。

  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郭某某的合法权益,2020年疫情情况初步稳定后,郭某某携妻子来到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其承办律师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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