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法》对辩护权的保障

编者按: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是保障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是法律援助的重要参与者,为了更加准确地理解法律,对法律援助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特色,以及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职责等内容加以阐释,提升法律素养。本公众号将推出系列法律援助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我国《宪法》中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总任务。《刑事诉讼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立了一系列诉讼权利。这些诉讼权利按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防御性权利救济性权利两种,其中,辩护权是最重要的防御性权利之一,刑事诉讼中辩护的种类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三种。
就国际共识而言,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义务、国家的责任,结合我国法律来理解,法律援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与新时代任务,是我国宪法的内容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律援助列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法》已于今年8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一、《法律援助法》立法背景及概述

《法律援助法》是在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总结近年司法实践以及相关规范文件的重要成果,是我国关于法律援助的第一部专门性法律

本次立法对我国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设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 拓宽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除了司法行政部门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之外,本次立法增加了(工青妇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人员、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的人员、法学专业学生等主体开展法律援助的渠道,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的质量和力量。
  • 明确政府财政保障。在此之前,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有补贴标准过低,缺少规范化流程等问题,本次立法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服务体系,并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鼓励措施、明确补贴标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积极性。
  •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明确相关机关和部门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便利的责任。公检法和有关部门在办理案件或者相关事务中,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合理设置法律援助工作台或者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明确指定辩护的具体情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保障当事人应有的权益。值班律师制度作为辩护制度的有效组成,也是本次关注的重点,下文将进行重点介绍

二、值班律师制度

根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2019年,全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共转交法律援助申请5.5万余件,提供法律帮助案件近40万件,其中参与认罪认罚案件近34万件。值班律师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五项:提供法律咨询;提供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一)值班律师的意义

值班律师是我国为了解决法律援助覆盖不足的问题而创设的制度,同时更好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与诉讼权利。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如下:

  • 缓解了法律援助律师的压力,增加了司法资源。值班律师在法律援助介入前,对程序性问题进行解决和提供帮助。因此其减轻了值班律师的压力,减少了工作量。值班律师相当于在法律援助领域直接增加了司法资源。也可以理解为,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将法律援助工作分为两个部分,值班律师对于前置程序的处理和后续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 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由于法律援助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较晚,因此无法保证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法律帮助。值班律师由于不需要参与开庭,只负责前期的保障工作,因此可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受到羁押后,及时得知自己可以行使的权力。此外,值班律师还可以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成功与后续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衔接,形成完整法律援助的闭环保护。
  • 促进司法实践的程序公正。值班律师提前加入到案件中,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并且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且参与认罪认罚相关事项。这些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保障,同时也是对司法公正的保障。值班律师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案件处理的正确率。


(二)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

  • 对于值班律师的知情权保障。由于值班律师只负责案件前期的工作,所以一般不会了解案件的全部信息。但是如果了解信息过少,又不利于工作开展。所以如何平衡值班律师需要知晓的信息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般认为,应当给予值班律师查阅全部案卷的权利,然后由其根据需要进行阅卷。
  • 对于值班律师任务量的安排。值班律师不负责案件的全程跟进,只负责前期提供程序帮助,因此会同时接手很多个案件。但是案件数量过多会导致无法了解每个案件的情况,同时值班律师的任务量也会较重。因此,可以规定每个值班律师同时办理的案件最高数量,以保证案件的质量。
  • 对于值班律师的待遇问题。目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并没有对值班律师的待遇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而且值班律师一般由工作年限较短的律师担任,所以对于一些律师而言,相当于变相增加了任务量,但并没有实际的收益。提高我国法律援助律师积极性的最好方式,除了强制性分配任务外,就是提升实际待遇。所以未来可以制定相应的工资标准,解决值班律师的薪资问题。
  • 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人们越来越关注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对于人权保障与实体正义实现的作用,《法律援助法》的出台,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法治进步,为“弱者”加持,更彰显“法治的温度”

图片来源:司法部
文章来源:“法大研究生法援”公众号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