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谭祖顺:承办案件坚持社会效益第一

承办案件坚持社会效益第一
——访株洲市第三届十佳律师谭祖顺
 

    人物简介

    谭祖顺,执 业九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担任法律顾问30余家,处理的法律事务涉案金额数千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千万元,第四届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 会委员,第五届市律师协会理事,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攸县公路局2011至2013年度法制辅导员,在执业期间,群众投诉率为零。

    谭祖顺一直坚持“专心、耐心、恒心”办理理念,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思想,在执业过程中耐心对待当事人,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的大量案件中,谭祖顺在刑事、民商事案件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专长。

    同 时,在执业过程中为弱势群体实行人性化服务:面对年老病残的当事人,主动上门服务,做好应当办理好的各种手续和取证工作,甚至有些案件先不收取当事人费 用,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证据线索,能够办理的案件才接受委托,不能办理的案件,尽可能告知其解决办法,不要浪费诉讼资源;对弱势群体主动减收 代理费用等。

    他说:“无论案件大小、难易程度、当事人有名无名、收费高低等,我都一视同仁。”

    在过去的执业历程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案件,有的案件就连当事人都觉得诉求无望想要放弃,但他通过对案件分析后反而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认为实现诉求可能性很大,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克服种种困难,为当事人尽可能赢得胜诉。

    他认为,律师就应该这样坚定信念,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当好法律的卫士。

    他还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长期开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听了上千个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接待了几百个上门咨询,并注重律所网站的开办,加大网上法律服务宣传和网上免费咨询服务。

相关报道:株洲市第三届“十佳律师”《株洲晚报》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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