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退役军人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保障体系 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重大部署要求,满足退役军人多元解纷需求,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工作意见,对为退役军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将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通过入户走访、座谈沟通、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打造退役军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可以在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巡回办案点,方便退役军人在“家门口”及时高效化解纠纷。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设置老兵调解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集成调解力量优势,吸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调解组织、愿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现役军人或者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律师等入驻人民法院线上线下解纷平台,为退役军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菜单式”服务。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退役军人绿色通道或者专门服务窗口,为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提供咨询答疑、跨域立案、材料收转等优先服务。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在线调解、网上申诉等提供更加智慧精准诉讼服务。加强对伤残退役军人、老年退役军人关心关怀,提供专人服务、优先办理和各类便民服务措施。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