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快报

规范用工 和谐发展——“维护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园区”普法培训圆满举办

5月6日下午,由株洲市律师协会、株洲高新区动力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合主办,市律师协会公职与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承办的“维护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园区”普法培训在株洲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行。株洲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文清,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天元区委常委、天元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许大为出席活动并讲话,企业代表约60人参加活动。

市人社局公职律师唐海波作了《劳动用工中的工资问题处理》、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颜蜜律师作了《企业不同用工模式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专题讲座。两位律师以其丰富的实务经验、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在座的各位奉献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互动环节,企业代表争相提问,积极交流,收获颇多。

许大为指出,本次活动汇聚了各律师、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力量,护航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共促“法治民企”建设的创新发展。希望通过这次学习研究和探讨交流,进一步增强企业家们的法治观念,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企业法治化进程和建设和谐园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刘文清对我市律师行业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的法治护航举措,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互动交流,解疑答惑。企业要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强化法律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支撑力,注重法律风险在企业运营中的控制力,提升法律服务在企业经营中的覆盖力,达到防范风险、降低成本的目的。二是加强联系,促进和谐。作为企业经营者,一定要重视法律在经营中防风险、降低成本的重要作用,不能将法律的作用流于口头和形式,而是要加强与律师的交流沟通。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律师要深入企业和园区,了解实际情况,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出有效且实用的法律建议,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三是建立机制,注重长效。要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市场主体培育年”为抓手,紧扣统筹推进法治株洲、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打造政府提供平台、律师进入讲台、企业唱响舞台的法治建设机制,有计划、有针对 性地在企业和园区,开展不同法律专业类别的普法宣讲,帮助企业完善内外经营管理制度,为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为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动力谷服务中心主任邱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如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陈小兵及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通讯员:徐   亮

编   辑:段为倩、王   鑫

审   核:郁慧良、刘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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