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快报

我市有37名律师初步通过四级律师职称资料审查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律师系例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8号)规定,经市律师系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报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2020年12月10日,我市开展四级律师职称评审会,有37名律师初步通过四级律师职称资料审查。

参加评审会的领导同志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庆芳科长,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律管科长康伟传,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长杨忠伟,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符致臻,市司法局律管科四级主任科员冯倩以及评审会主任委员、一级律师刘新华,评委委员、二级律师侯廉裕、三级律师王玺英、尹烈平、吴新宪、张如泉、张江平。

刘文清副局长指出,这次四级律师职称评审是省里修改律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的第一次评审,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依法依规依办法,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培育株洲名牌律师奠定坚实基础。

评审前,市人社局张庆芳科长组织评审委员学习了申报四级律师职称的基本条件。评审工作在主任评委刘新华带领下有序进行,7个评委严格按照四级律师评审的政治、业务、个人年度考核、学历与资历和条件要求,对申报四级律师职称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做了详细的评查初查意见和建议。经过严格评审,37名律师初步通过四级律师职称资料评审。下一步,将按照有关程序和步骤,做好评审的相关后续工作。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评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我市三级律师评职称评审委托省里评审,相关协调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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