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动态

弘扬律师为原省陶瓷研究所整体成建制划转醴陵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2017年7月5日,陈飞副省长一行专程调研醴陵陶瓷产业,提出了原省陶瓷研究所整体划转的工作思路。为落实陈飞副省长的指示,醴陵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原省陶瓷研究所整体划转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湖南弘扬律师事务所为划转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弘扬所石伟律师全程参与了省陶瓷研究所成建制整体划归醴陵管理工作。弘扬所律师参与了与轻工集团的所有会议和谈判,参与了藏品、文物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清点、造册和登记,参与制定了省陶瓷研究所职工人员安置方案、医保、养老保险方案,提供了解决陶瓷研究所离退休职工关于待遇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审查并接收了省陶瓷研究所2000改制资料、湘瓷科艺增资扩股改革报批资料、湘瓷科艺剩余18.93%股权转让存档资料和安置费兑现明细资料等省陶瓷研究所改革文件、档案(复印件)。省轻盐集团同意授权省陶瓷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湖南陶瓷技师学院主办《陶瓷科学与艺术》。同时,通过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经省国资委批准,省轻盐集团将省陶瓷研究所后勤服务中心股权无偿划转至醴陵市。对省陶瓷研究所无形资产“陶瓷研究所”名称,因由湘瓷科艺下属子公司省陶瓷研究所有限公司使用,弘扬所律师提出了法律意见书,并向湘瓷科艺公司送达律师函,通过多方协商,从法律层面促使湘瓷科艺公司将省陶瓷研究所名称和原陶研所历史文献资料无偿移交醴陵市人民政府。对收回湘瓷科艺名下原省陶瓷研究所土地房屋资产提出了法律意见,以协议方式顺利收回了该土地资产,使原省陶瓷研究所完整移交给醴陵市人民政府。至2020年6月31日,原省陶瓷研究所有形和无形资产全部回归醴陵市。

从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31日历经两年时间,弘扬所律师按照省政府和株洲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为省陶瓷研究所成建制划归醴陵市管理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湖南陶瓷产业做强做优做大作出了贡献。(湖南弘扬律师事务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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