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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企业”行动——我市召开国铁实业有限公司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分析会

2020年6月24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市国铁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国铁公司)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分析会,市温暖企业办张庆芳科长、市律协监事长张如泉、副会长李国、市律师行业联合工会主席扶良胜、市律协副秘书长郁慧良、市律协民商委副主任李慧兰、湖南新森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曙、天元区司法局政府法制服务股股长李树林、国铁公司负责人罗雀林参加,会议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康伟传主持。

国铁公司负责人罗雀林介绍了该公司与重庆某公司的合同纠纷情况,合同金额达245万元,因重庆某公司破产,现破产人向重庆某法院起诉国铁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合同货款218.5万元等费用。熊曙律师介绍了该案的几个关键时点和相关文件。李树林股长介绍前期到重庆协调该案件的相关情况。张如泉、李国、扶良胜、郁慧良、李慧兰等五名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围绕破产法18条的规定,以及国铁公司与重庆某公司的合同定性等问题展开讨论分析,本着尽最大可能减少国铁公司的相关损失,提出了几条法律建议和意见。国铁公司负责人罗雀林对律师提出的法律建议和意见欣然接受,对市温暖企业办、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专项法律服务表示感谢,表示尽快再与重庆某公司的破产人和当地法院进行衔接,协商处理此事。

市温暖企业办张庆芳科长充分肯定了市司法局为企业排忧解难,专业律师为企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请国铁公司抓住机会,会同市、区两级司法局及相关律师,争取早日解决与重庆某公司的纠纷,将损失降到最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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