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全市律师行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所人员近期相关行程及活动情况;对于有近期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与患者有接触史的,应当督促其自行隔离,并主动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防控工作。

二、加强个人及家庭成员防护。全市律师及全体家人需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外出、聚餐、娱乐;要经常收看官方疫情信息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密切关注个人的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律师事务所和所在社区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于已经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仍要坚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办公场所防疫管控。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办公场地重点区域(部位)消毒,严格防护措施,进入办公场所应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落实体温检测,配备使用免洗消毒用品,办公、洽谈、用餐、参会等应保持安全距离,发现异常情况要按照防控要求及时处置。

四、严格管理人员外出。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人员外出管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紧急事由尽量不离开株洲,如确需离开株洲,要提前报告律师事务所及所在社区,并向市律协报备。

株洲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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