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法》专题学习开始了

2021年8月31日,由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办、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协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专题学习”如期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专题学习”主会场设株洲市司法局(鼎诚大厦)10楼B座会议室,分会场设各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局领导、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了本次学习。

湖南省法援委主任刘新华担任主讲人,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制度,并从“让受援人享受更上层楼的法律援助服务”的角度出发,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文清,市局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康伟传,监事长张如泉,秘书长李萍,副会长李国共同参与了本次学习。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时代,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通过学习,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致认为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法律制度,这部法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共享现代法治发展的红利,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暖,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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