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为农民工刘某、曹某等68人追回工资款77万多元

【政策依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湘司发[2019]125号)

【政策干货】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二)因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纠纷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之间,刘某、曹某等68人,在不同时间段内在株洲某物流基地分别从事木工、泥工、水电工、油漆工、焊工、钢筋工等不同的工作。后因实际承包该项目的株洲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犯诈骗罪入狱,导致刘某、曹某等68人的工资775046元没有着落。

    2019年刘某、曹某等68人申请法律援助,要求支付工资775046元。接到委托以后,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为受害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2019年7月,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安排朱松梅律师、叶晶晶律师为刘某、曹某等68人与株洲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代理律师。律师组织刘某、曹某等召开会议,组织推选仲裁、诉讼代表,同时成立了律师团队,经过认真调查取证,耐心听取诉求并提出合理建议,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并多次与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株洲市天元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联系沟通,也多次到湖南省网岭监狱与关押在湖南省网岭监狱的株洲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与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紧密配合,在诉讼前,先期兑现了刘某、曹某等68人一半工资,余下一半的工资,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律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详情可拨打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28685303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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