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

中共株洲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建方案

 

株司党〔2014〕6号
 
中共株洲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建方案

 
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支部),市强戒所党委,市律协党总支、市公证处党支部,市局机关党委及各支部:
为加强对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全有序推进,根据市委要求,市局党组决定,向市律协、市强戒所、市国信公证处派驻3个督导组,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派驻督导员。
局党组督导组和督导员的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如动员会、民主生活会、总结会等;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所督导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等;全程参加指导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作出综合评价;加强对所督导单位各个环节“回头看”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加强同市委派驻我局督导组的联系,按其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及时向市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局党组督导组(员)在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全面准确把握上级精神和局党组要求,严格督导把关,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抓住督导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坚持以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加强学习、团结协作、严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支持局党组督导组(员)的工作,为督导组(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顺利实现。
附:局党组督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株洲市司法局党组
2014年3月8日
 
附件:
 
局党组督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1、市律师行业督导组
组长:张格林;副组长:周运斌;成员:马星、汤雯、
殷俊
2、市强戒所督导组
组长:段桃庚;成员:苏晓琴、康伟传、陈贻伟
3、市国信公证处督导组
组长:程建梓;成员:谭建华、蒋章桂
4、驻市法援中心督导员:周运斌
5、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员:段桃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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