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我的株洲梦”演讲选拔赛的实施方案
株 洲 市 司 法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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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市政法系统
“中国梦•我的株洲梦”演讲选拔赛的实施方案
为纪念建党92周年,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中国梦•我的株洲梦”演讲选拔赛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参加全市政法系统演讲选拔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演讲选拔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程建梓任副组长,市劳教所政委陈满生,市公证处副主任刘策良,谭建华、蒋章桂、刘克平、张亮、汤雯任成员。下设活动小组办公室(教育培训科)。
二、活动安排
5月底前进行宣传发动。6月20日上午9:00市局举办选拔赛,从参赛人员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多名。获得一等奖选手推荐参加6月21日-25日市政法委组织的政法系统演讲选拔赛。所有参赛选手均给予相应奖励。
三、演讲主题及要求
演讲主题为:“中国梦•我的株洲梦”,副标题由选手自行确定。
演讲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构思的“中国梦”,紧密结合株洲改革开放和现实发展实际,构想株洲发展“升级版”战略蓝图,立足本职、立足株洲、展现株洲的发展变化,描绘壮美的株洲梦,演讲时长限定在8分钟内。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律协总支、市局机关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选好参加市局选拔赛人员,以上单位至少确定1名选手参加。同时,要认真撰写好演讲稿。
(二)及时报送资料。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资料(电子照片、姓名、单位、性别、年龄、手机号码、演讲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局教育培训科(电话:28689087,邮箱:958783101@qq.com)。
附件:株洲市“中国梦•我的株洲梦”演讲比赛参赛须知及评分标准
株洲市司法局
2013年5月28日